經濟部核定台電對核二、核三廠進行自主安全檢查後,各界關心最快何時重啟核能。經濟部長龔明鑫1日指出,若所有程序都以最快、最順利方式進行,核三廠2028年初就可通過核安會審查、啟動重啟程序。
龔明鑫1日上午在立法院經委會,被立委問及是否最快在2028年底重啟時,並沒有明確回應,只表示會尊重核安會審查時間。然而,下午與工商團體進行上任後第二場交流會議,會後受訪時則明確表示,「若一切順利」,核三廠有望在2028年初開始重啟。
在與工商團體進行交流中,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代表工商界表達「儘快重啟核三廠」的期待。會後,龔明鑫轉述時則鬆口表示,工商團體關心核電重啟議題,「若一切順利的話」,如果台電的「自主安全檢查」及「再運轉計畫」做得越紮實、越徹底,核安會的檢查就會更加速,否則時間就會拖得久。
龔明鑫強調,他相信台電核三自我安全檢查會做得很紮實,會做到安全第一,只要一切順利,就能在2028年重啟。
經濟部說明,台電啟動自主安全檢查後,評估核電廠各項設施設備可延長運轉年限及必要的補強,核三廠較核二廠快,預計1.5至2年內完成,並將報告送交核安會審查,亦即最快於2027年中完成自主安全檢查。
龔明鑫強調,以核三廠來說,依照國際慣例,順利的情況下審查時間是一年到一年半,但也有案例審查耗時五到六年。
根據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日前說明,自主安全檢查與提送核二、三廠再運轉計畫兩項工作將同步進行,除了核三廠需時約1.5到2年外;而核二廠因乾貯設施延宕近十年,反應爐內用過核燃料須待室外乾貯設施啟用才能移出,爐心清空才可進行反應爐相關安檢,因此安檢期程將比核三廠更長。
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之2,再運轉計畫要先經過核安會審查通過、台電執行完成後,台電提出執行結果報告,核安會再次核定,並換發運轉執照後,核二或核三始得裝填核子燃料,繼續運轉。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