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3/15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2年12月15日董事會決議內容,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如因營運評估
或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及修正。
3.因應措施: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3年04月01日,
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訂增資基準日為113年02月02日,俟收足股款後另訂及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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