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貳佰柒拾伍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營運週轉與償還銀行借款。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營運週轉與償還銀行借款。
9.其他應敘明事項:自首次動用日起算7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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