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7/02
2.公司名稱: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4月10日函知本公司通過股票上市乙案,
本公司依「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向中國證監會遞交
備案申請,至114年6月18日始取得備案完成通知書,因應後續承銷相關作業
所需時程較長,經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延長股票上市
掛牌買賣期限三個月,業於114年7月2日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臺證上一字第1140011968號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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