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Qiao Li/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之
Senior Vice President – Regulatory Affairs and Program Management, and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Qiao Li/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之 Senior Vice
President – Regulatory Affairs and Program Management, and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杭州拱墅區祥園路 28 號 2 幢401 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醫藥製劑之技術開發及服務提供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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