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核定台電對核二、核三廠進行自主安全檢查,並預計將在2026年3月同步向核安會提交再運轉計畫,經濟部長龔明鑫日前表示,最快在2028年就可能重啟核電。核安會主委陳明真11日指出,關於審查台電報告時程,如果相關報告內容完整,且快速回覆審查意見,現場視察亦沒有問題、同時沒有重要零件需要更換,就有可能在2028年進入重啟程序。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日邀請陳明真進行核安會業務報告。有關核電重啟是否需要環評,陳明真表示,依法要由台電請環境部做評估,因此要和環境部協商討論。但他強調,核安會已將輻射對環境的影響評估納為審查項目,核安會將負起全部責任。
關於審查時間,陳明真指出,審查過程中的變數,包括台電準備工作和調查報告是否完整,同時亦決定於其回覆審查意見的速度,另外,現場視察時有沒有問題、是否有重要零件需更換,都會影響審查時間,因此很難給出確切時間。他表示,最重要的是做好核安把關。
立委進一步詢問核三廠2028年有沒有機會重啟?陳明真回應,若上述變數都沒有問題,「當然有可能。」
台電說明,台電啟動自主安全檢查後,評估核電廠各項設施設備可延長運轉年限及必要的補強,核三廠部分預計1.5至2年內完成,並將報告送交核安會審查,亦即最快於2027年中完成自主安全檢查。
而提送核二、三廠再運轉計畫兩項工作將同步進行,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之2,再運轉計畫要先經過核安會審查通過、台電執行完成後,台電提出執行結果報告,核安會再次核定,並換發運轉執照後,核二或核三始得裝填核子燃料,繼續運轉。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