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6日公告調整臺股期貨契約(TX)等保證金,其中 ,臺股期貨契約原始保證金由33.9萬元調降至30.6萬元;小型臺指期 貨契約(MTX)由84,750元調降為76,500元,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 起實施。
本次調整包括臺股期貨契約、小型臺指期貨契約、客製化小型臺指 期貨契約(MXFFX)、微型臺指期貨契約(TMF)、美國道瓊期貨契約 (UDF)、富邦上証ETF期貨契約(OAF)、元大上證50ETF期貨契約( OBF)、國泰中國A50ETF期貨契約(OJF)、富邦深100ETF期貨契約( OKF)、群益深証中小ETF期貨契約(OOF)、元大美債20年ETF期貨契 約(RZF)、中信高評級公司債ETF期貨契約(SQF)、國泰20年美債 ETF期貨契約(UKF)、統一FANG+ETF期貨契約(URF)、小型統一FA NG+ETF期貨契約(USF)、臺指選擇權契約(TXO)、富邦上証ETF選 擇權契約(OAO)、元大上證50ETF選擇權契約(OBO)、國泰中國A5 0ETF選擇權契約(OJO)、富邦深100ETF選擇權契約(OKO)及群益深 証中小ETF選擇權契約(OOO)之期貨契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 證金(A值)、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 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期交所提醒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須隨時關切自身 未沖銷部位的風險,了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並注意與期貨商約定 的風險控管措施,交易人應提高風險意識,多加注意帳戶部位及權益 數可能變化,適時繳存充裕之保證金,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 生之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之情事發生,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