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於4月30日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修約的簽約儀式,由 董事長王國材與企業工會理事長林榮州代表簽署,並邀請交通部主任 秘書沈慧虹及勞動部主任秘書鄒子廉蒞臨見證,彰顯中華郵政積極推 動友善職場文化,保障勞工權益,促進勞動團結理念。
王國材表示,團體協約自106年11月28日簽署迄今,期間共進行四 次協商修正,歷經充分溝通與協商,於去年12月就相關修正條文達成 共識,並於3月28日奉交通部核定,修正後之團體協約更加完善員工 福利與保障勞動權益。在面臨業務轉型與國際金融市場嚴峻挑戰的關 鍵時刻,有賴勞資雙方凝聚共識、緊密合作,突破經營困境,強化組 織韌性,讓中華郵政永續經營,員工薪資福利獲得保障。
林榮州表示,對於本次協約簽屬,是雙方秉持互信、互諒、互利原 則,歷經多次真誠的溝通與協調才能夠完成。團體協約不是終點,而 是一個新的起點,期盼未來打造一個更幸福、更有凝聚力的職場環境 。
鄒子廉讚揚郵政公司提供全國性服務的精神,以及對勞工的照護。 並對此次的協約修正條文優於法規部分表示支持,尤其是將職安保護 法的精神納入團體協約部分更令人佩服。
中華郵政本次與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雙方除維持原有的勞動條 件與福利外,為提升同仁勞動條件並照顧員工福祉,共修正11條,新 增1條,修正後條文共計51條,修正重點包括:明定勞資爭議協商期 間,調動工會協商代表應與工會溝通協調;全勤獎金之發放規定,由 原來按季核算核發,改為按月核算、按季核發;增訂非依法不得終止 職災勞工勞動契約之規範;以及無償提供辦公處所、器具及通信、水 電設備供工會辦公使用。
中華郵政表示,將持續展現企業照顧員工的社會責任,打造幸福企 業、奠基永續經營,讓勞資攜手合作共創雙贏。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