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Pfizer Inc.
被告: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德拉瓦州聯邦地方法院(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Case 1:25-cv-00743-UNA
4.事實發生日:114/06/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已於日前向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提出
Tofacitinib 之挑戰專利學名藥查驗登記申請(Paragraph IV之ANDA),原廠
Pfizer Inc.公司已向美國德拉瓦州聯邦地方法院(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遞交對本公司專利侵權主張請求。
6.處理過程:此為挑戰專利學名藥常見之法規程序,然因本產品尚未上市,
故目前無營收且全無涉及侵權或賠償責任之問題;另本公司已在美國
委任律師協助代表本公司進行相關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無,因尚未上市故目前全無涉及侵權或賠償責任問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在美國委任律師協助本公司進行相關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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