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6/26
2.公司名稱:仁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基於擴展海外市場,因應營運需求,擬透過開曼子公司
Lin Bioscience International Ltd.轉投資設立100%持股之香港子公司,再透過新設立
香港子公司轉投資設立100%持股之中國大陸子公司,轉投資金額為100,000美元。
(2)為設立香港及中國大陸轉投資子公司,擬指派林雨新擔任香港子公司之董事,並指派
廖韋博擔任中國大陸子公司之董事及代表人,生效日期將配合當地法定程序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得於轉投資金額不超過100,000美元為限,依實際需求分次投資並全權
處理香港及中國大陸子公司設立相關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