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8/12
2.公司名稱: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配合業務推廣需求,本公司擬在人民幣570萬元之範圍內,直接或透過
子公司穎台科技有限公司(HK)與客戶合資設立中國大陸公司。
6.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投資案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依法令規定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申報投資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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