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8/13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不與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簽訂股票上櫃(市)輔導顧問及股務代理契約。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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