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8/13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規定,認列海外礦區資產減損損失。3.因應措施:列計資產減損損失122億7241萬元為114年第二季損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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