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經理人擔任大陸地區轉投資事業之經理人或董事,且該
轉投資事業與本公司經營同類業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王世宗總經理/陳弘堯原
料事業群總經理/陳謙忠線纜事業群總經理/洪清雲線纜事業群業
務副總經理/黃德禮線纜事業群工程研發副總經理/陳秋蓉稽核處
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
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a)王世宗總經理
(b)陳弘堯原料事業群總經理
(c)陳謙忠線纜事業群總經理
(d)洪清雲線纜事業群業務副總經理
(e)黃德禮線纜事業群工程研發副總經理
(f)陳秋蓉稽核處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王世宗總經理:聯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董事;百鴻電線(深圳)有
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董事;聯穎電線電
纜(昆山)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董事;萬福塑膠
(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惠勝塑膠(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凱穎電子(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長;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凱穎電
子(吳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董事;新雅
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事;聯穎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總經
理
(b)陳弘堯原料事業群總經理:聯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董事;百鴻電
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董事;聯穎電線
電纜(昆山)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惠勝塑
膠(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凱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源富
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凱穎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
事
(c)陳謙忠線纜事業群總經理: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
(d)洪清雲線纜事業群業務副總經理: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業務部副總經理
(e)黃德禮線纜事業群工程研發副總經理: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工程部副總經理
(f)陳秋蓉稽核處協理: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a)聯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Flat A3,3/F.,Block A, 
ProficientIndustrial Centre, 6 Wang Kwun 
Road,Kowloon Bay,Kowloon
(b)百鴻電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福永鎮新田村長岭工業
區新塘路68號C棟
(c)聯穎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新田居委
新塘路68號D棟3-4層
(d)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168號
(e)聯穎電線電纜(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168
號
(f)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168號
(g)萬福塑膠(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沙三村上下圍第
二工業區第三行第一棟
(h)惠勝塑膠(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西環路民主九九
工業城E區2號
(i)凱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西環路民主九九
工業城E區2號3樓
(j)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新田居委新
塘路長岭工業區68-A棟,D棟第一、二層
(k)凱穎電子(吳江)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菀坪鎮
(l)深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萬豐村大洋田工業
區第8-9棟廠房
(m)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萬豐村大洋
田工業區45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a)聯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一般國際貿易業務及一般投資業務
(b)百鴻電線(深圳)有限公司:銅線之生產及銷售
(c)聯穎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
及銷售
(d)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e)聯穎電線電纜(昆山)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
及銷售
(f)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g)萬福塑膠(深圳)有限公司:塑膠粒之生產與銷售
(h)惠勝塑膠(深圳)有限公司:塑膠粒之生產與銷售
(i)凱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j)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
及銷售
(k)凱穎電子(吳江)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l)深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m)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
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大部份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
司,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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