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申請初次上櫃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9年12月31日證櫃審字第0990032241號函核准
上櫃,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1998號函准予備查。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
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5,000,000元,發行普通股6,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25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同意於100年3月21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二、茲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申請上櫃股票:普通股48,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85,000,00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6,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5,000,
000元整。
(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5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50,000,000元
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六)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00年3月21日。
(七)股務代理機構:
1.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
3.電話:(02)2718-6425
三、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0年3月21日(星期一)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
日上櫃買賣,請至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
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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