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11/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一○六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本公司
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本公司整體營運規劃,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第156條第3、4項及相關法令申
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2)俟提請一○六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將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
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等相關事宜。
(3)本公司訂於民國106年01月18日召開一○六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召集事
由,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4)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