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收
到相關文件
2.事實發生日:92/12/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澄清說明聯合報、中國時報第1版有關
本公司董事長(亦威盛電子董事長)訴訟之報導
4.處理過程:關係企業威盛電子已於92/12/06上午召開記者會澄清說明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董事長重申尊重智慧財產權之一貫立場,並重申絕未侵權竊
密
(2)本案對本公司之正常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3)詳細內容可參閱威盛電子公告92/12/06之股市觀測站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