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三年四月七日董事
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股東會召開日期:93年6月25日上午10時正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62號(麗湖大飯店4樓)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 九十二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 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4. 修正┌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報告。
(二) 承認事項:
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2.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 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案。
2. 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案1. 補選監察人案。
(五)其他討論事項及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九十二年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如下:擬自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39,9
34,310元,員工紅利4,300,000元,合計44,234,310元及自資本公積中
提撥814,990元,合計45,049,3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4,504,93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
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
股相同。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
定配股基準日。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4月27日起至93年6月25日
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
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4月2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
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親洽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辦理過戶。
六、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
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金鼎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5-8280)洽詢補發。
七、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
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三
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九、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