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現金增資三七、八五○、○○○元,發行新股三、七八五、○
○○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除保留發
行股份 10.01 %, 計三七九、○○○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股份計三
、四○六、○○○股,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 4 條規定及「發行人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6 條及第17條規定,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
銷。其中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將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3. 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每股新台幣十五.六元發行。
4. 本次新股發行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5. 增資計劃: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6.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公開申購:自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止
為公開申購期間,並於公開抽籤通知中籤者後,於認購價款扣繳日(
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自中籤人帳戶自動扣繳之。
(2)詢價圈購:將認購通知書、繳款書及公開說明書等以限時掛號寄發
受配人,受配人應於繳款書所載繳款期間內(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向華南銀行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交
股款手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