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現金增資14,100,000 元,發行新股 1,4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為記名式普通股。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1 項規定除保留
10.07%,計 142,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股份計1,268,000 股,擬依
證券交易法第 28條之ㄧ規定,排除公司法第267 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
認購之規定,全數提撥供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之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圈購價格區間介於每股 25元至
30元之間,實際發行價格於圈購期間完畢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
參考圈購彙總情況共同議定之。
4.本次新股發行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5.增資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6.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期限自94年1月14日至93年1月17日止,請憑認股繳款
書,逕向復華商業銀行台中分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
(2)詢價圈購:訂於自民國 93年12月17 日至93年12月22 日止為詢價圈購
期間,認購通知書暨繳款書將以限時掛號寄發受配人,受配人應於繳
款書所載繳款期間 (94年1月14日至94年1月17日) 內向第一商業銀行總
行營業部暨全省分行繳納。
(3)公開申購:94年12月31日至94年1月5日為公開申購期間,並於公開抽
籤通知中籤者後,於認購價款扣繳日 (94年1月17日),自中籤人帳戶自
動扣款。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