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6/05/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蔡國龍 董事長、吳光一 董
事、李顯昌 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郭維斌 董事、盧
慾彰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96年5月7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蔡國龍 董
事長、吳光一 董事、李顯昌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蔡國龍:岱棱真空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國龍:岱棱真空材料(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光一:岱棱真空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兼廠長
李顯昌:岱棱真空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岱棱真空科技(無錫)有限公司: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49-D地
塊
岱棱真空材料(東莞)有限公司:東莞市清溪鎮銀湖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岱棱真空科技(無錫)有限公司:研究開發及生產銷售雷射、壓印材料
、真空蒸鍍產品等岱棱真空材料(東莞)有限公司:加工和銷售真空材
料、雷射印壓材料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均為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本公
司持股比例為間接100%,其投資損益依規定採權益法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