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九十二年六月十日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按分派股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每股分派現金股
利新台幣0.2元,合計分配新台幣壹仟參佰貳拾參萬元整。
二、依本公司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九十二年
八月八日為除息基準日及八月二十八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四日起至九十
二年八月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務請於八月一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半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
日期為憑)本公司(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四號六樓)電話:
(02)25064107 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