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現金股利分派內容:依分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
數,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25元,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合計
分配新台幣壹仟陸佰伍拾參萬柒仟伍佰元整。
二、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93年10月29日。
三、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於93年11月5日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方式,發放予各股東。
四、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法自93年10月25日起至93年10月29
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
,務請於93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半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處(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4號六樓
),電話:(02)25064107,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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