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
增資19,061,360元(含員工紅利1,319,42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90
6,1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通知申報生效,及現金股利新台幣35,483,864元,每股配發1元。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於後:
(一) 公司名稱:光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營事業:
1.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之製造及進出口。
2.電子零件、組件之製造及進出口。
3.電視機、錄影機、收錄音機及冷氣機、電冰箱、微波爐等電器用
品及其零組件之進出口(舊貨除外)。
4.代理國內外有關廠商產品經銷、投標、報價(期貨除外)。
5.電子產品之包裝材料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6.電腦軟體設計、開發、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7.企業電腦化之諮詢、顧問業務。
(三) 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354,838,640元,
分為35,483,864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
(四)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一七四號五樓
(五) 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 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
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 股票簽證機構:慶豐商業銀行信託部
(八)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後: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9,061,360元,發行1,906,136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壹拾元整,由原股東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持股數,每仟
股無償配發50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
2.由員工紅利中提撥1,319,42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普通股131,942股
,依員工分紅入股實施辦法,分配予員工。
3.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37,39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合計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373,900,0
00元整。
(十) 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 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
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
三、本公司訂於九十二年九月八日為除權配股基準日及現金股利除
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至九十
二年九月八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
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九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郵寄者
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2326-
2899)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之權利。
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率
,每股配發1元(每仟股配發1,000元)茲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八
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發
放(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