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7/01
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4/07/01董事會決議通過
(1)通過本公司一一三年度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2)通過本公司擬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通過選任監察人案。
(5)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6)通過召開本公司一一四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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