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3/09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
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15年3月9日決議通過發放11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5,160,546元及董
監酬勞新台幣15,160,545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4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