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1/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暨執行長梁榮昌、總經理暨營運長袁明來、製造資深副總
李世明財務長楊貽婷、法務智權處長邱詩茜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二○六條第二項準用第一七八條之規定,除董事長梁
榮昌及董事袁明來因利益迴避不參與表決外,其餘出席董事一致
同意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
(1)梁榮昌擔任「Delsolar Holding (Cayman) Ltd.」(名稱暫定)董事、
「Delsolar (HK) Ltd.」(名稱暫定)董事及旺能光電(吳江)有限公司(名
稱暫定)之董事長競業之禁止。
(2)袁明來擔任旺能光電(吳江)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之董事
(3)楊貽婷擔任旺能光電(吳江)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之董事
(4)李世明擔任旺能光電(吳江)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之總經理
(5)邱詩茜擔任旺能光電(吳江)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之監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
長暨執行長梁榮昌、總經理暨營運長袁明來製造資深副總李世明
、財務長楊貽婷、法務智權處長邱詩茜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旺能光電(吳江)有限
公司(名稱暫定);
董事長:梁榮昌、董事:袁明來、董事:楊貽婷、總經理:李世明、
監事:邱詩茜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吳江經濟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太陽能電池及模組之銷售及製
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旺能光電(吳江)有限公司(名稱暫
定)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經理人梁榮昌及袁明來分別為為本公司董
事長及董事,如有公司法第二○九條競業禁止之行為,在無損及
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將提請最近期股東會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
之限制。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