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壽險公司出現撤資風潮,金管會昨(23)日發布「外國保險
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降低外國保險業來台設立公司
門檻,希望吸引更多外商來台設立據點。
依據新規定,外國保險公司即使母公司成立未滿三年,只要在台
灣設立代表處一年,就可以申設台灣分公司。
原規定外國保險公司要來台設分公司,過去五年不能有重大違規
遭母國主管機關處分,也修正縮短為過去三年沒有重大違規遭罰
;如果設立未滿三年,只要成立以來無重大違規遭處罰即可。
ING安泰人壽、保誠人壽陸續賣出在台全部或部分資產與負債,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主要是因為外商公司母國的會計制度
問題,必須為海外子公司提存高額準備金所致,但還是有外國保
險公司想來台設立分公司。
過去法令雖未要求外國保險公司必須成立幾年才能來台設立分公
司,因為規範「過去五年不能有重大違規遭受處分紀錄」,等於
要求成立滿五年以上。新規定則是即使母公司設立未滿三年,只
要在台設立代表處一年以上,就可以設立分公司。
為了避免少數外國保險公司或外國再保險公司在台僅設立代表處
就推銷業務,法規也明訂,外國保險公司在台代表處僅能做商情
調查、資訊蒐集及其他相關業務聯絡,不能從事招攬、核保、理
賠、費率釐定等營業行為。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ING安泰人壽、保誠人壽陸續賣掉在台全部或部分資產及負債,
金管會委員張士傑昨(23)表示:「這是個警訊。」金管會將推
動會計制度國際化,讓保險業的遊戲規則與國際接軌。
目前金管會規劃,保險40號公報將於民國100年實施,是與國際接
軌的第一步。張士傑表示,台灣保險市場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就
要提升到另一個層次。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