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16)日通過「農業金融法」修正案,未來經營不善
的農、漁會信用部可單獨讓與全國農業金庫或其他農、漁會,農
漁會信用部將有完整退場機制。
目前經營不善的農、漁會信用部只能夠和其所屬的農、漁會一起
和其他設有信用部的農、漁會合併;未來經營不善的農、漁會信
用部將可單獨切割,讓與其他設有信用部的農、漁會或全國農業
金庫,以解決現行整個農、漁會合併不易的問題。
行政院官員表示,目前農、漁會合併影響農、漁會存廢及理、監
事權益,反彈比較大,信用部單獨切割合併後可減少阻力。
修正草案並規定,全國農業金庫應就每年度純益提撥8%為各農、
漁會推廣事業費。至於全國農業金庫成立三年後,政府應逐年降
低出資比率至20%以下,也修正為逐步降低而非逐年降低。目前
政府出資農業金庫比率為49%。
修正草案同時規定,全國農業金庫的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
、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的五分之一。
農、漁會信用部罰鍰調降部分,目前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負責
人或職員違反規定兼職者,由罰鍰新台幣200萬元以上至1,000萬
元以下,調降為15萬元以上至180萬元以下;違反投資、放款規定
由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調降為9萬元以上至120萬
以下;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由新台幣50萬元以上至250萬元以下,
調降為3萬元以上至60萬元以下。
<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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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臨時股東會已於 114/12/26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1年將配發 0.117419元股息 17.6129股股利
113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16.890839 股股,認購價 10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