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97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暨發放日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7年度可分配盈餘中之新台幣183,313,431元配發現金
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2.69221元案,業經本公司98年5月20日股
東常會通過在案,並於第六屆第六次董事會訂定98年6月2日為除
息基準日,98年6月22日為發放日。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
自98年5月29日至98年6月2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5月27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
股務單位(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72之1號18樓,電話:(02)6636-3179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98年5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為憑。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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