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08/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浩暉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經董事會決議為合併浩暉股份有限公司,浩暉公司持
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29,999,997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
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29,999,997股,每股10元,計
299,999,970元予浩暉公司之股東—浩鳴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併後資本總額仍為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
股10元。
〈三〉本次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
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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