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與借款人簽訂之提前清償違約金條款
,由於其計收方式不符合遞減原則,被公平會認定為是:足以影
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以違反公平法,處新台幣20萬元罰
鍰。
為免金融機機構向房屋貸款借款人不當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
,公平會訂有「房貸提前清償違約金案件處理原則」,並且規定
金融業者提供借款人「限制清償期間」之房屋貸款時,應提供「
得隨時清償」之貸款條件供借款人自由選擇,且「限制清償期間
」之貸款方式所議定之違約金,應考量清償時間或貸款餘額等因
素採遞減方式計收。如果,金融業者沒有依相關規定計收違約金
,公平會說,就屬憑恃優勢地位之顯失公平行為。
公平會表示,有民眾在限制清償期間轉貸至其他家銀行,三
商美邦在與借款人簽立「抵押借款契約增補條款」內容中,,是
以「提前還款額度之1%」為違約金的計收方式,並未考量借款
人的清償時間、貸款餘額等因素,採遞減的方式計收,是明顯違
反相關規定,進而罰三商美邦20萬元。
<摘錄工商>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01/06/20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0年將配發 0.22元股息 21股股利
101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40.2251 股股,認購價 15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