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召開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1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1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14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9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二、開
會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172-1號地下2樓會議室。三、會
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8
年度決算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98年度
營業決算案。2.98年度盈餘分派案。3.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前項盈餘
分派案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一)每股分配現金股利
2.03614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除息基準日配發。(二)員
工現金紅利計新台幣42,816元。(三)董監事酬勞計新台幣0 元。(四
)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2.26元。五、依
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3月16日起至99年5月14日止停止本公
司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
,務請於99年3月15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單位(台北市大安
區基隆路二段172-1號18 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99年
3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六、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
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
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自99年3月10日
起至99年3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
意提案之股東務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於
99年3月19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
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為憑,並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
理提案處所:紅樹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單位(地址:台北
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2-1號18樓)。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
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
股務單位洽詢。電話:(02)6638-3908。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
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
送達本公司股務單位。九、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