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1
公告內容:
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依據:
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董
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
十一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北市新生北路二
段39號11樓(本公司辦公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暨九十九年營業展望。2.監察人審
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報告。(二) 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
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
度盈餘分配案。(三) 討論事項:1.背書保證辦法部份條文修正案
。2.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修正案。(四) 其他議案及臨
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九十九年四月二十
三日至六月二十一日止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尚未辦理
過戶者,務請於四月二十二日下午4:3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九十五
號一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五、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
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
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
議案者,本公司於99年3月29日至99年 4月7日止受理股東提案申
請(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敘明聯絡人及方
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
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郵件寄
送。)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
請。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39號11樓(本公司管理部
),聯絡電話:02-25639999分機1152。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
事,徵求人應於五月十三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39號11樓),並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暨期貨發展基金會。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
別寄送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
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二)三三九三0八九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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