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會解除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新增加
職務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1.事實發生日:99/03/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99/03/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本公司第四屆董事王茂根
及黃仲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規定「董事
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
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任期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
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本公司董事均無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行為。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01/06/26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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