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事宜。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8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八日 (99)三財字第00001號主旨:公告
本公司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事宜。依據: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
、第一七O 條、第一七一條、第一七二條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
條之二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
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五
)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一五○巷二號
地下二樓訓練教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
十八年度營業報告。(將提報至臨時董事會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
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董事會通過本公司98年度財
務報表後,將請審計委員會完成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並依法令
提交於股東會)3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增資發行特別股私募案執行狀
況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將提報至臨時董事會承認)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
派案。(將提報至臨時董事會承認)(三)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修訂
案。2本公司獨立董事獎金與薪酬案。3「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案。4「九十八
年度危險變動準備金以稅後淨額轉列特別盈餘公積」討論案。(將
提報至臨時董事會討論)(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
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日至六月十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
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現場過
或掛號郵寄者請於九十九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
十分前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五、依據公司
法第172 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一)股東資格:
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二)提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
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99年4月
12日起至99年4月21日止,提案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1日下午5時
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
(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
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郵件寄送)。(四)提案處所:本公司(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一五○巷二號七樓財務部)。六、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
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通知書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信義路四段236
號3樓)洽詢,以便補發。電話:(02) 2326-8818七、本次股
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
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7
樓)。八、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01/06/20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0年將配發 0.22元股息 21股股利
101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40.2251 股股,認購價 15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