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審查通過98年度盈餘分配案,將陳報99年股東
常會承認。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自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
股東紅利新台幣18,433,200元,全數以現金股利發放(每股配
發0.3元,以資本額61,444,000股核算)(2)員工紅利
2,20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3)董監事酬勞金依照公司章程
第22條規定,提撥新台幣550,000元,以現金發放供全體董監事
分配,並授權董事長核發。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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