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嘯改變金融業面貌,連帶過去金融業引進外商公司的雙總經理制或多總經理制,也將在主管機關一聲令下回歸過去的「純真年代」,最晚明年2月底國內金融業將統統回復單一總經理制,董事長亦不得兼任總經理,期使金融業負責人能權責相符。
過去保險業的經營偏重在保險業務擴展,因而總經理大多為業務背景或精算背景者出身;隨著國內利率走低,對壽險業而言,如何克服利差損問題愈來愈重要,凸顯投資部門的地位,促使董事會思考提高投資主管的位階。
金融業雙總經理制度,由台灣人壽在2003年帶起風潮,率先設立「資產管理總經理」、「保險本業總經理」,當時的理由是為了要提升資產管理的重要性。後來國泰人壽、宏泰人壽也都實施過雙總經理制度。
業者認為,以目前市場情勢,要找到懂業務、精算,又懂投資的「三懂」總經理並不容易,採取專業分工有其優點。
<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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