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黃志綱副總經理
韓育萬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有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
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32條規定,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黃志綱副總經理
韓育萬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志綱副總經理: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韓育萬協理: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吳江市同里鎮科技產業園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新型平版顯示器件、光電子器件生產、
非金屬製品模具之設計與製造、本公司自產產品的銷售、從事機器
設備的批發及進出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01/04/17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0年將配發 0.195571元股息 29.335662股股利
99年辦理現減,每張減271.15股
99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