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8/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 陳志勇先生
(二)獨立董事 黃奇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依公司法第209條「董
事為自己或他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規
定辦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任期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
擬提請民國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解除
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臨時股東會已於 100/08/10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0年將配發 1.5元股息
98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315.7894 股股,認購價 12.5 元元
99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