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00年5月11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提撥99年度盈餘
新臺幣3,890,121,620元, 轉增資發行新股389,012,162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0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207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次:
(一) 公司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營事業:辦理依法核定商業銀行得辦理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6,410,987,838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計新臺幣64,109,878,38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00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5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
(六)章程訂定日期:60年12月17日訂立,最後一次修訂日期為100年5月11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
新臺幣3,890,121,620元,發行新股389,012,162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一仟股無償配發約60.7股。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68,000,000,000元,分為6,80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九)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發行之新股為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劃概要:為提升資本適足率。
三、其他增資配股相關事宜:
(一)茲訂定100年9月7日為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時間為100年9月3日起至100年9月7日止。
(二) 增資發行股數全數無償分配予本行唯一之法人股東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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