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
張端禎副總經理、林錦培副總經理、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
邱寶桂財務長、葉佳鑫協理、廖素蘭協理、何華銓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E.O.I.(B.V.I.) CO.,LTD.董事、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EXCELLENCE OPTO.INC.董事、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
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Reech Trading Ltd. 董事、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林錦培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邱寶桂財務長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葉佳鑫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廖素蘭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何華銓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所有出席董事一致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端禎副總經理、
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葉佳鑫協理、廖素蘭協理、何華銓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葉佳鑫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廖素蘭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何華銓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寶安區龍華鎮同富裕工業園第15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光電元器件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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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07/06/08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6年將配發 0.5元股息
104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62.002653 股股,認購價 12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