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一○○年六月廿八日召開之一○○股東常會及一○○年八月廿三日第六屆第十五次董事會通過辦理盈
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 七七、六九七、○○○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一○○年九月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一○○○○四四八三二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五○○、○○○、○○○元整,分為五千萬股;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三八七、六○○、○○○整,分為三八、七六○、○○○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2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
額及發行條件:
1.增資資金來源:自九十九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七七、六九七、○○○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0元)。
2.發行股數:七、七六九、七○○股。
3.每股面額:壹拾元。
4.發行總金額:七七、六九七、○○○元。
5.發行價格:不適用。
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配發壹拾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五○○、○○○、○○○元整,實
收資本額為四六五、二九七、○○○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四六、五二九、七○○股。
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
5條規定,自民國一○○年九月廿六日起至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者,務請於民國一○○年九月廿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課(新北市新
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號2樓,電話:02-2917-352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
肆、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