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擬撤銷一百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主管機關准予照辦
1.事實發生日:100/09/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9月20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主管機關於100年9月
23日金管證券字第1000046901號函准予照辦。
3.因應措施:本公司謹遵循主管機關的指示,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於接獲主管機關廢
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加
算利息返還,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目前此檔無人交易 掛單諮詢line線上詢價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臨時股東會已於 114/11/11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4.140653 元股息
113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9.43587 股股,認購價 60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