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華期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殷權 (2) 林洽民 (3) 張兆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
任董事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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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5/06/01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7年將配發 0.5元股息
104年辦理現減,每張減500.00股
104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