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 :102/04/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0月份於開口時段外違規插播廣告,違反有線廣播電
視法第45條第1項規定,遭高雄市政府裁罰新臺幣15萬元整。 3.處理過程:預計於102年04月26日繳清罰款。
4.預估可能損失:15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元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無此情形再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目前此檔無人交易 掛單諮詢line線上詢價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6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4年將配發 1.7065 元股息
101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114.5256 股股,認購價 18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