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_tel
service_tel
0800-268-882
0800-268-883
掛單 登入/註冊
宜鼎國際
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上市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2013/7/2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26
2.發行期間: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
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
五十之國內外子公司(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金管會96.12.26金管證一字第
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之全職員工為限。員工實際得認股數,將考量個別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訂後,提
報董事會通過。
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
且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
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
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本公司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
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
和計算認股價格;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
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除依規定暫停過戶期間
外,可按本條第三項規定之既得比例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4年,不得轉
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或自願放棄員工認股權憑證者
不在此限。存續期間期屆滿時,未行使之認股權利視同放棄。
(三)認股權行使比例時程
認股權發行期間 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
(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0天內行使
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得自行使之日起,按無法
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前述30日不
得逾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惟前
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
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
存續日期。
(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
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天內行
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得自行使日起,按無法
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
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
往後遞延(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
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尚未能行使之認股權,即視為放棄
認股權利。
(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
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失效、認股權人自願放棄或依前項放棄
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履約方式係以發行新股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
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
非未上市公司暫無交易資訊
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02/06/21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2年將配發 3元股息 50股股利
101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0.00
本網站資訊來源為櫃買中心、公開資訊觀測站、經濟部商業司。更新速度有些許差異,若有不符之處請依該網站資訊為主。本站資料僅供參考,請未上市投資人自行斟酌,依本資料交易後盈虧請自負。
本站提供未上市股票的基本資料|股價|未上市股票買賣諮詢|財務報表|月營收|走勢圖|新聞公告,歡迎所有對未上市公司有興趣的投資人參考。
服務電話: 0800-268-882、 0800-268-883
copyright(c) by 未上市|未上市股票-投資達人專業網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