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02/26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 民國103年02月26日
2.變動之性質: 本公司自103年1月1日起將存貨計價方式,由「月加權平均法」
改為「移動平均法」。
3.變動之理由: 本公司為提升經營成效並迅速反應經營成果。
4.會計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
此項會計政策變動,對民國102年度影響數預計約減少銷貨成本新台幣556,518元。
5.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此項會計政策變動,對截止民國102年1月1日止之保留盈餘累計影響數減少約新台
幣781,780元。
6.會計變動之實際影響數與原公告申報之預計影響數有重大差異之原因: 無。
7.會計師就上開差異原因合理性表示之意見: 不適用。
8.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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