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年10月16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依據法令規定催告。
1.事實發生日:103/10/1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年10月16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依據法令規定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自民國103年10月20日至103年11月20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
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貴股東如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7719-8899)。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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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4/06/25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03年辦理現增,每張可認611.9 股股,認購價 2 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