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3/10/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2)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淡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淡如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Qisda America Corp.董事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10/31~105/06/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淡如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南區)泰華路669號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蘇州新區珠江路169號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蘇州新區珠江路16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佳世達電通(上海)有限公司:行動通信產品之產銷
蘇州佳世達光電有限公司:液晶顯示器及行動通信產品之產銷
蘇州佳世達電子有限公司:液晶顯示器及行動通信產品之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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